《 给国内所有选秀大赛主办方的倡议信 》 明天,“超女”将进入6进5的赛事,“梦想中国”和“我型我秀”也临近尾声,此前的“加油好男儿”已黯然落幕,诚所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再以后,粉丝们将迎来又一轮漫长而百无聊赖的等待。狂欢以后立刻让人冬眠,就如同高潮之后意犹未尽便强迫性地让你进入“不应期”,这似乎有点不人道。高潮之后理应是另一个高潮,更高潮。“烽火连三月”,下一句该接“狼烟又四起”。有鉴于此,我倡议,在所有的选秀大赛结束后,再把所有的优胜者招拢起来,进行一次名副其实的终极大PK。此念头并非突发奇想,而是深有群众基础。 那天饭局,座中一位仁兄高谈阔论目空一切,后来才知道他是某个选秀大赛的编导,那倒是理该这样轻狂这样颠狂的。那位仁兄觉得自己所在的选秀大赛是全国最出色的,其他的都被他“扁”了一番。想想也是,譬如才闭幕的那个,头一名普通话说得不利索仍顽强地诉说,第二名耳朵失聪口不能言只能靠眉目传情手舞足蹈照样斗志昂扬。再譬如去年“梦想中国”的头名状元,名字是早就忘记了,记得的只是他肩上的那块人造貂皮,起初他一上场以为他走错地方了,我觉得他更像是卖虎骨酒或狗皮膏药的;还忆苦思甜博得大家深深的同情,居然就让他糊弄了个第一名去。还有…… 其实“相轻”并不是文人的专利,几乎是人的通病,都是老子,都是第一。就连那些粉丝也这样,谁都以为自己拥护的就是最好的,有了玉米就容不得别人叫苞谷叫珍珠米,有了凉粉就容不得米粉胡椒粉还有过桥米线。既然谁都不服谁,那就来个大PK,劈个明白。不光是前面提到的那几个大赛,什么新丝路模特大赛,口服液形象大使,内衣代言人,包括主持人“舞林大会”的高手,统统拉进来,多几个风流倜傥的熟男和风韵犹存的徐娘,更有看点。先前被淘汰的,可以复活,全混在一起,一笔混账,一场混战。这样的终极大PK,必将延续一年,365天呐,对所有的粉丝来说,个个都是好日子,天天都有好看头,时时都有好谈资。然后,诞生出一个真正的人气王,管他什么行当是男是女,总之,肯定比李宇春还李宇春。 这个世道太缺少太需要全民性的偶像了。 这样的壮举前无古人,好处太多了,不光拉动收视率,还拉动经济。试想一下,该有多少广告啊?该有多少短信啊?该有多少赞助商啊?一些过气的歌手也得以重返台前故作高深地言语一番,积德呀!还催生了无数新产业和就业机会,诸如街上会流行复活袍,复活衫;小贩会叫卖PK刀,PK剑;上点档次的,是晋级鞋占有了耐克和阿迪达斯的市场,晋级帽彻底取代了博士帽…… 可以说,有多少粉丝,就有多少市场。那么多粉丝关注同一个焦点,还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粉丝们玩疯了闹够了,会冷静下来。这一刻,粉丝就成熟了。他们会觉得,那么多的选秀,其实大同小异,没什么意思。为之花费精力,感情和钱财,实在是有点铺张浪费。 直到这一刻,他们才会理解那位姓刘的前部长的语重心长。刘前部长曾对超女有些议论,就此被某些人粗暴地认为思想僵化。他们不懂老人心啊!刘前部长发话,固然有退下来后寂寞难耐想说点话吸引公众视线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对选秀泛滥的厌倦。 (选自桑陌的BLOG 2006-09-14 19:16:13) 《 假如中国的商人有廉耻心,后果将很恐怖 》
写下这个标题心有戚戚。 也就在两三天前,一个德国商人死了,原因很简单,他销售了过期的食品,事情败露,他就自杀了。这样的事情永远不会发生在中国。假设在中国,某一天,一大批商界精英在开会,或者是一大批小商小贩在开会——我觉得从本质上来说,这两批人基本没什么区别——有人说到德国商人出售过期食品自杀的事,台下一定是哄堂大笑,个个笑得前俯后仰,眼泪鼻涕飘洒。在中国,是把这样的事当笑话听的。 幸好是这样,要是中国的商人也像德国的商人那样,有廉耻心,懂得自省,懂得自责,在干了错事坏事后慨然赴死,那就剩不下几个商人了,我们只好退回到农耕社会了,人民币也就变成刀币贝壳纹银什么的,以物易物之类的事也可能发生,诸如拿多余的衬衫换别人的两斤面粉。 这样的结果太恐怖了,我们当然不希望发生,何况国情也不同。所以,即便有哪位自责得厉害,我们也真诚地奉劝他别仿效德国人去自裁,一定要“自”什么的话,那就自宫吧。 卖过期食品在我们这儿根本就不算个事,卖过期食品的商人在工商管理部门那儿连个污点也没有。我们早就适应了,我们的肠胃也基本适应。譬如早上吃油条煎饼粢饭糕,我们会假装不知道这是用地沟油炸出来煎出来的;譬如上饭店喝那壶免费的茶,我们会假装不知道里面一半是树叶,另一半是从茶叶仓库的角角落落扫拢来的;譬如现在月饼上市了,我们会假装不知道其中的一些馅是去年留下来的,其中的一些馅是老鼠光顾过的,其中的一些馅是在郊区借了农民的猪棚加工出来的…… 只能如此,否则会活得很难看。 岂会不知道,有人吃假药喝假酒死了,下一个也可能轮到自己,但有什么办法?不是中国的商人出了问题,就是中国的法律出了问题。中国的商人也就这样了,别说自杀,连自宫他们也是不肯的,那就是法律的问题了。 法律可以改改吗?让那些以身试法的商人,死得很难看。 (选自桑陌的BLOG 2006-09-08 10:34:12 )
《 我怎么看到的是“新闻同业的悲哀“》
一直在看鸿富锦起诉两名记者的热闹。真的,再没有比热闹这两个字更确切的了,你都想不出替代的词。一开始索赔3000万,完全是一副斩尽杀绝的架式,一夜之间缩水成1元人民币。原想骂一句“为富不仁”,已经到喉咙口了,人家突如其来的“仁义”之举,硬生生让你吞回去。 新闻记者写的一篇普通的新闻报道,居然酿成轰动性的新闻,还高潮迭起,你看不懂只能怪自己嫩,眼界浅,好好见识见识人家台湾首富的大手笔。将来写新闻史,这桩大事肯定要浓墨重彩地写进去的,除了当事的双方,还有一个重要角色也不能撂下——当地法院。曾有人很幼稚地责难法院的程序似乎有问题,人家回答得铁板钉钉:无懈可击。你责难3000万元赔偿缺乏依据,人家立案法官偷偷嗤笑你“拎不清”:索赔3亿元才好呢,要知道诉讼费是按标的额收取的,多多益善啊。呵呵。幸好法院暂时还没有改制成“创收单位”的趋势,我们大可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原曾向朋友打听两名当事记者的电话号码,倒不尽是作为同行以示声援,有这么个意思,更多的是同病相怜。几年前,叫桑陌的家伙也曾愚蠢地陷进一场历时两年的诉讼,尝过强作镇定内心虚弱的滋味,最大的后果是困扰数年的胆结石竟然不治而愈。诚可谓喜忧参半。记者在很久很久以前是被称为“无冕皇帝”的,怪只怪没赶上那个好时光,现在基本上属于弱势群体,名次可能只比太监稍稍靠前,但还是有不知深浅的年轻人争先恐后地往里拥。遗憾的是其中一个分支已沦落到专门躲在人家门口翻拣垃圾袋,躲在产房门口翻拣脐带纱布,躲在更衣室里等着人家脱胸罩了,可怜之极。比起他们来,翁宝和王佑两位当事记者过得基本上还是人的日子。也曾想过,若有同行发起捐款,一定响应,3000万巨款呐,只好大家一起凑,今年是丙戌年,就叫“丙戌赔款”。中国人赔给中国人,也不耻辱。想对两位同行说,汽车查封了,正好以步当车,锻炼身体;帐号被封,正好节衣缩食,体会一下民工兄弟的艰辛;而且,看王佑小姐的体型,有发福的迹象,此也是减肥的契机。活得潇洒点嘛。 但现在什么都不用说了。因为3000万减到1元,叫翁宝的朋友已经在博客里喜气洋洋地宣告:这是新闻同业的胜利。看那意思,基本上已经有唱《祝酒歌》举杯庆贺的意思了。白白担惊受怕了几天,一下子如释重负喜出望外,便有了被大赦被恩赐被超度的感觉,忙不迭地挥舞起橄榄枝,媚力十足地(不是媚骨十足)一次又一次向鸿富锦的后台大老板表示敬意。人家高抬贵手,理应感恩戴德,顺台阶下已是当今大丈夫行为准则之一。干戈虽未平息,硝烟已淡了许多。看来一切与报道的真实与否记者的操守良心并无多大关系,与钱的多少却是大有关系。3000万能把新闻界折腾一番,1元钱能换来皆大欢喜。被人家玩弄于股掌之中可以浑然不觉,看来要学会健忘,健忘的人总是有福的。 只是,我怎么看,看到的也是“新闻同业的悲哀”。将来再排座次,记者恐怕要排在太监后面了。 (选自桑陌的BLOG 2006-09-01 00:09:41 ) 桑陌的BLOG地址: http://blog.sina.com.cn/u/125105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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