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金鸡湖】 见过金鸡湖,就难以忘怀了。 据说金鸡湖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内城湖泊。沿着李公堤、城市广场、金鸡墩、文化水廊、望湖角,一直走到新天地,最能感受到的是广阔的景致与时尚的风韵。 那是春天,柳绿花红的季节。数千年来留下多少对春天的赞美,“草树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也许就是受着这种绘声绘色的蛊惑,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去了金鸡湖。我们这一群,暂时抛却了尘世的忙碌,模仿爱入仙境游走的古人那样走入水天一色之中。 “太美了!”——当碧蓝的湖水刚刚映入眼帘,耳畔就传来一声惊叹——与金鸡湖的相见,就是从这一声惊叹开始的。这声惊叹本身已经令人惊叹,它悦耳的音色在微风中震颤——它让人同时沉浸在色彩与音色的萦绕中,开启了与金鸡湖亲密接触的序幕——这惊叹来自同行的一位播音员,她圆润而富有感染力的声音曾经攥住过多少听众的耳朵。而同时,在我心中,油然想起另一番情节——一本叫《征途》的书中,年轻人初见北大荒,不禁嚷道:壮观,真壮观! 我们绕着湖岸行走,大自然那么慷慨地秀出它最美的风光将我们迎接,仿佛无数充满浪漫主义元素的电影中,主人用歌声和佳肴迎接远方来的客人。毕竟是四月,暖风拂过大地,芳菲尽情地芬芳。千倾湖水,迎逢着风的吹奏,恣意地荡漾。我们缓缓走着,灿烂的阳光铺洒在脚下。同行的摄影家不时地架起三脚架,捕捉那进入他镜头的风光人物——涌动的波涛,蜿蜒的长桥,坐在堤上小憩的女子,正在拍摄婚纱照的情侣……一切都幻化为他镜头里的曼妙之物,被他定格为一种理想的境界——当他把刚被摄入的画面向众人展示的时候,我明白,他在收藏春天。 播音员与女诗人,是啊——怎么忘了说女诗人,似乎正沉浸在春的妖娆中。真的,几乎每移动一步,随着景物角度的转换,她们都要停下本已姗姗的脚步,让手中的傻瓜机无休止地记录她们的倩影和笑容。谁不想让春天暂且停下脚步,让美好的生命在春天里焕发更多的光华——春且住、无计留春住、千万与春住,这类发自心底的感慨与呼喊,文学史上从未停止过。而诗人,是同行的男诗人,似乎早已被眼前的景色陶醉,总在四处眺望,好像在寻找什么。——真的,又情不自禁地就回忆起鲁迅讲如何译莱蒙托夫时的一句诗——他到辽远的境域去寻找什么?——当然是诗意——我就这么自以为是地猜度诗人的心境。像前人说的,诗家清景在新春,更何况此刻是在风吹细柳、水碧于天的景色怀抱中。 还有藏书家,他显得那么见多识广,像是可以不受四周景象的影响——用他超然的气度——在这一片山水之间畅谈历史与想象——谈烽火台、谈帝王家、谈古渡头、谈花柳巷——并且,真是的,他信手拈来的一个掌故,可以叫人觉得历史就是想象。不不,后来我改变了看法,至少在那块关于金鸡湖的碑前,他虔诚地品读碑上字句的那一刻,使人感觉他已经将碑文“记”下——犹如晚餐时,就着杯中的琼浆,他将湖边的景点一一品味一样。 沿着长长的堤岸走着,直到夜深人静。我们记下了碧波涌动的时刻,记下了绿柳拂面的时刻,记下了挥别夕阳的时刻,记下了月华映照的时刻。而这个时刻,我与诗人并行。圆月在天,播下它的光华。诗人仰面问道,“今天是初几?”闻听之始,便想起诗中的“今夕何夕”。“应该是十五吧,是十五吧!”我尚在掐指算呢,他已然断言了…… 在月光下,我们与金鸡湖挥手告别。对了,莫忘了,还与网友“老才”依依惜别。他住在本地,从下午起一直陪伴我们,他如数家珍似地向我们讲述金鸡湖的风和情,让我们的金鸡湖之行,多了一份值得纪念的纪念。 剩有遗憾的是,没有去桃花岛一游。听老才说,那岛上极其静谧,还是个品茗的佳处。想想又未必遗憾,或许还多了个重游金鸡湖的理由呢。 【害怕遗忘——我为什么记下金鸡湖】
人的一生会遗失很多东西,而很多遗失恰恰是因为遗忘造成的。因为我明白记忆本身是何等的残忍,它会随着时间让一切回想中的事物的外壳一层层剥蚀直至消失殆尽,到最后连同它坚硬的内核也被变形甚至磨损得无影无踪。这种情形,医学上称之为“失忆”。我已经不止一次有过这种症候,让我觉得曾经发生过的一些事好象并未发生过,至少令我怀疑它存在的真实性。 因此当金鸡湖那么慷慨地将春天向我展示的时候,我认定必须将它的“记忆”努力珍藏,就如同我试图珍藏所有美好的事物一样。美好的事物犹如石中田黄、玉中蓝田,弥足珍贵的不仅仅是它们的形态或价值,而是它们对我的意义。我必须用记录历史的执著将金鸡湖记载下来,那一个日子,那一群人,成为金鸡湖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至少对我而言是如此。记下它们,并常常将它们从记忆中翻出来抚摸一番擦拭一番,让它们在我脑海中永久地闪动熠熠之光。 金鸡湖值得这样珍藏。我写下了纪念游览金鸡湖的一些文字,当我日后的某一天面对这些文字时,相信我会很欣欣然的。打开记忆之门,它蓝色的湖水就会在眼前荡漾,那些春天的景色就会像花儿一样在眼前开放,还有——我、我们,自在地在春天的湖畔走着。虽然这湖毗邻工业区,但它没有让我们受辱——真的,我始终以为在祖国的自然山水间行走被索要买路钱是这个时代的奇耻大辱,而能够让这种风气大行其道更是咄咄怪事。因此,除了珍藏,还应该感谢,感谢金鸡湖让我觉得还有傲可以骄,还有豪可以自,还有念可以信。 真的,因为怕遗忘,我记下了金鸡湖之行,我必须以一种方式将它珍藏。否则,我会因一个没有行程与细节的游程而遗憾,我会因仅仅剩下一个出游的话题而无聊,我还会因疏于记录所造成的健忘而不安——真的,曾经有多少如金鸡湖一样美好的往事,已经被我忘淡了、忘记了、丢失了——也许,有时候,还能依稀回忆起某些轮廓——关于某一人的、某一事的、某一地的,而活生生的东西——比如曾经打动过心灵的东西——却消失了。因此,我必须记下金鸡湖,怕我也会将它遗失。 当然我明白,我想要记住的,仅仅对我个人有意义而已——这是我的闲暇方式,或可打发我想打发的东西。就像忙碌而紧张的奔波之余,有的人喜欢小酒,有的人喜欢小道,有的人喜欢小蜜,都是青菜萝卜的事情而已。而已而已。
【裘新民 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