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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之间一直在争的“南京大屠杀”死人问题,中方∶死三十万以上。日方∶没死那么多。 中国人自己在争的“三年自然灾害”死人问题,一方∶死几千万以上。另一方∶没死那么多。 数字决定性质∶死多少人算“大屠杀”,死多少人算“自然灾害”或“人祸”? 当双方成了敌对方,就没有战争规则,守规则的会先死。 而且战争规则或游戏规则都是敌对方不愿遵守的,于是才有那句话∶打打谈谈、谈谈打打。 当实力相当时会同意谈,当实力悬殊时自然而打一场,企图是很明显的,要消耗对方实力。 当军队换上便装在老百姓中打游击战时,会死多少老百姓已不重要,而敌对方在分不清军队和老百姓时,杀多少老百姓也不重要。这就是战争时的规则。 当战争结束后,胜利方和失利方想怎么说也都不重要,因为胜利方会义正词严地指控失利方。只有当失利方反败为胜时,才显出反败为胜的愉悦说法是有用的。这就是“胜败乃兵家常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卧薪尝胆”精神的存在意义。 所以,“由死人到死多少人”的问题只对活着的人有用,似乎都在维护正义和公正。 而对被杀的人来说,他们只能默默地看着“化敌为友”的拥抱和默默地听着“化友为敌”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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