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这几天看了好几个帖子的议论,很有想法。 过去演戏的人为了吃饭,所以要卖票,所以称观众为衣食父母,没有观众买票,演员要饿死。 后来演戏有组织支持,卖票只是一种补贴,演员可不愁温饱。 再后来演戏可申请资金,所以送票也在资金支出之內,有无票房收入已不重要,演员的所作所为其实也不重要,因为获得送票的观众是谁也不重要。美名之下,对上级有个交待,完成了主流项目,对下层观众有个实惠,用去了一笔经费,对演员有个实事可做的项目,没有游手好闲就没有浪费艺术青春。三方得利之余,执行方自然也赢了。这样几赢的项目,应该是不受指责的。对一些会计算的精明观众来讲,戏票的性价比无疑是最高的。 但是……不过……然而……这些转折也都是会受指责的。 我要指出的是:没有竞争的机制,这个戏去与什么比较性价比?这些演员去和哪些演员比较艺术创新? 举个相似前提的例子:中国的卫星也是由国家全承包,全体工作人员和项目都由一家负责,卫星发射的观众也不用买票就可观看。只是这个项目是有竞争机制的,竞争对手是各国的卫星商,面对的是一个你死我活的市场,中国的卫星工作者內部也有优胜劣汰的机制,否则决不能在国际卫星市场上与人拼搏。 因此,我在想:“送票看戏”博得称颂只是一时的行为,纳税人无权干涉政府行为时,只好有实惠比没有实惠好。而当纳税人有权干涉政府行为时,谁会为这个项目买单就是一个要举手表决的事了。 同时,说“送票看戏”会刺激演员有竞争心而在艺术精益求精,这也是个因人而异的有争议问题。很难说一个演员要在一群不是知音的观众面前表现出上乘艺术,这和“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其实是差不多的。 因为“买票看戏”在现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还是一个观众评估标准,哪怕如最近几部电影出现评论不高、票房很高的状况,这也符合了市场宣传力度做好的原则,赢得一筹,以后是否还会被“忽悠”,就取决于下一轮市场宣传力度了。票房号召力既是观众对艺术创新期望值的一个评估,也是对所谓“大众艺术”和“小众艺术”的一个评估,更是信息时代对艺术品市场宣传力度的一个评估,自认为是好作品没有宣传力度同样没有票房号召力。所以,这就是票房造成的竞争机制,有艺术创新,也有“忽悠”,就这样曲曲折折向前发展。 因此我认为,“送票看戏”只可作为政府的一个惠民项目,但不是剧团在市场竞争机制中提高艺术创新水平的发展项目。 还要说一句的是:“戏票的性价比”同“洗衣机的性价比”有所不同,同样的演出在不同观众的心目中是各不相同的,因为他们的艺术鉴赏力不同。而“戏票的性价比”在投资者的心目中才应是相同的,因为这关系到他们会赚多少?赔多少?
|
|